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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期间集团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集团公司成立了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APEC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APEC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制订本单位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各单位要加强会议期间领导值班和环保部门负责人值班,重点监控减产限排措施的落实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每天24小时正常,不出任何问题。

  集团公司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措施包括会前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和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分别针对燃煤污染和工业污染采取控制措施。会议期间,钢管制造公司5台燃煤锅炉持续保持停炉状态,确保制铁公司使用低硫优质煤。对炼铁、炼钢、球团等重点污染源采取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各重点单位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确保烧结脱硫除尘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不得出现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冒烟现象;对各个料场和厂区道路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坚决杜绝物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散货运输车辆做好货物苫盖;避免进行除尘灰落灰、更换除尘布袋、散(粉)料运输等易扬尘作业;停止建设项目土建施工作业,施工堆土全苫盖,杜绝施工场所一切焚烧冒烟扬尘现象;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严格执行城市建成区全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做好班车及公司各种车辆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上路运行车辆尾气不冒黑烟;做好启动最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的准备。

  集团公司下属天津市内各企业,特别是坐落于天津港保税区国控源、市控源企业,加强对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控,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烟雾的焚烧作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落实洒水抑尘措施,调整好各类加热炉工况,确保不出现异常排放。集团公司下属天津市外企业,特别是驻河北省企业,结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本单位保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集团公司还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和抽查。未落实减产限排措施、措施不到位、减排效果不达标、超标或异常排放的单位,集团公司将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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